关于2021下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关事项的通知
各学院党总支、学生党支部:
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、有序进行,现将本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,确定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。程序: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(在接收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,党组织委派党员与申请人进行谈话并记录),团组织推优(填写推优表)、支委会讨论、党总支审核后进行公示(公示5个工作日);
2. 撰写《备案报告》(见附件1);
3. 填写《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申报表》(见附件2);
4.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(见附件3);
5. 结果于9月30日前报组织部备案(备案报告、申报表、统计表由直属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),电子稿通过QQ发傅翠辉老师。
附件:
1. 关于将XXX等XX位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
2. XX学院2021年上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申报表
3. XX学院2021年上期申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
组织部
2021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