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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学院工作职责

来自: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:2015年09月25日 浏览:156字体大小:
  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、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议决定,负责拟订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、师资队伍、科学研究、教学条件、实验室建设规划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课程教学大纲、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3.负责编制教学执行计划、专业课程及教师教学安排表、教学运行中督促检查、学生评课评教、各类教学课程考试等日常教学组织管理工作。
4.负责开展专业课程教改教研活动及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;负责新专业论证申报和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(中心)、专业、课程、教学团队、协同创新团队、精品课程、教材建设等工作。
5.负责专业实验室、实训室和特殊教学场所、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,做好学生的实验、实习、实训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。
6.负责制订本系科研发展规划,组织科研力量,申报科研项目,开展在研项目管理。
7.制定本学院师资培训、培养计划,提出教师业务培训、访问进修、在职学习、挂职锻炼等具体意见。协助人事处做好所属专业外聘教师(含客座教授)的选聘、辞退工作。
8.会同学院党总支拟订本系业务机构设置、工作职责划分、负责人选任意见等,拟订人才引进、人员聘任、考核奖惩、职称评定、工资津贴分配和经费使用、资产管理等工作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9.根据学校的资产调配和安排,合理使用教学、科研及办公用房,负责本系专业所需的设备、器材和物品等教育资源管理使用。
10.负责对外合作办学中的学术交流、科研合作、人才培养及与合作院校的专业对接工作。
11.会同学院党总支开展校风、师风、系风、学风和教职工作风建设,抓好招生、就业、安全稳定、计划生育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12.负责收集与整理本院教学档案。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等评估要求,做好有关数据和资料的整理与移交工作。
13.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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